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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食盐供应应急预案 | |||||
| 作者:贵盐集团 资料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27 | |||||
| 一、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起的食盐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用盐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在政府领导下,由贵盐集团公司 统一指挥协调。实行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有关部(处)室分工明确、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经理任副组长,运销一部、资产财务部、宣教部、盐政处、办公室、瑞源包装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食盐供应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指挥全省食盐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迅速制定应急措施, 并立即作出决策; 2、向政府及主管部门汇报; 3、通过媒体组织宣传报道; 4、必要时打破计划管理常规,紧急调运食盐; 5、组织协调地区之间应急工作; 6、负责实施应急工作奖惩制度。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销一部。 主任:运销一部部长。 副主任:运销一部副部长。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执行应急领导小组决议; 2、督促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和地、县公司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决议,检查执行决议的情况; 3、协调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地区间的食盐应急工作; 三、部门分工 运销一部负责食盐的调运,库存和市场调控工作,组织食盐的紧急购进、加工和销售,确保全省食盐市场供应,防止和避免市场脱销; 资产财务部负责市场供应应急所需费用的调度和监督资金使用; 宣教部负责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 盐政处负责维护食盐市场供应秩序,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 办公室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整理,向应急领导小组提供综合信息材料,及时、准确上传下达应急指令,做好与应急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瑞源包装公司负责食盐包装袋的供应。 四、各分、子公司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销售区域的食盐供应应急工作,对集团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服从集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五、启动应急预案条件 1、接到政府或卫生、中盐总公司等有关部门通知,发生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准备; 2、发生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 3、发生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的; 4、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发生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食 盐抢购,导致食盐价格上涨或出现大面积食盐脱销; 5、在1个县以上发生食盐市场的异常波动; 6、其它应急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形。 六、控制措施 发现市场异常波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相关部、处、室研究启动应急预案,建立严格的市场异常波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保证上下信息畅通。发生市场波动的单位要在4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地级公司和集团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组织人力尽快查明原因,尽可能调查事发时间、地点、起因、波及范围、程度等情况,集团应急领导小组要在接到报告4小时内作出回应,并作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期间实行零报告制度,报告时间为每天16点至17点,启动预案期间,各相关人员手机须保持24小时开机,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 (三)向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盐进行余缺调剂。从产区紧急调运食盐,在紧急情况下可从计划外产区调运食盐。地市级配送中心和地市级公司除满足自身市场需求外,要在最短时间内将食盐调拨到应急区域,投放市场。 (四)及时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报道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向社会通报食盐市场供求情况,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五)密切注视市场动态,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食盐销售网点,现场检查食盐价格、供应变化情况。 (六)在情况特别严重时,报经政府批准,对食盐供应暂时实行统一分配和定量供应。 (七)食盐包装袋因运输中断或生产方不能及时交货等造成盐袋紧缺时,瑞源包装公司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及省盐务管理局,并启动《食盐包装袋供应应急预案》。 七、保障措施 (一)各分、子公司必须保持规定的食盐定额库存。高寒地区冬季要保证边远乡镇有充足的食盐库存,以防止交通中断造成食盐脱销。 (二)有分装业务的公司必须保持二个月以上销量的复合膜包装袋库存。 (三)配合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食盐市场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四)启动应急预案所发生的超额费用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地(市)、县级公司三级分摊承担比例为50%、40%和10%。费用发生时各单位先垫付,经集团核实给予拨付,情况特别严重,集团无力承担大额费用时,争取政府给予运力和财力支持。因食盐和盐袋库存不足而造成的抢购和脱销,集团不予承担相关费用。 八、责任追究 因事件处置不力发生下列行为导致事态扩大,追究 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降职、留职查看、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同时可以给予经济处罚。取消单位当年目标考核资格。 1、出现食盐销售异常波动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告导致食盐抢购事态扩大,或出现区域性食盐脱销; 2、放任食盐抢购、指挥不力或采取措施不力,不执行上级决定造成事态扩大的; 3、因食盐和盐袋库存不足,造成抢购和脱销; 4、应急事件发生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 5、违反本预案等其他情形的。 九、应急预案的解除由集团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00六年二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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